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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警方将全警上路巡逻

文章分类:各地新闻   编辑:黄页网址导航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2/3/8 13:54:22   人气:16   分享到QQ空间   收藏到QQ书签   推荐给朋友

  市民普遍感觉的见警率低问题或将在本月发生改变。昨日,市公安局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将对巡逻勤务管理工作进行重大调整改革。3月12日试运行,4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深圳警方将全警上路巡逻,其中七成警力步行,三成机动巡逻。

  全警上路增加见警率

  本次勤务改革中,重点提出了“全警上路”原则,将市局机关民警、交警机关民警、派出所社区巡警以及巡防员、群防群治力量等全部纳入巡逻主力军,上路巡逻的警种和人数增加。警方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全市30万群防群治力量参与路面防控。

  在警力配备上,本次改革提出了“警情主导”原则。即将警情作为部署巡逻警力的基本依据,根据辖区重要目标分布和警情变化等情况科学安排巡逻警力,做到“重点(地段、时段)设防,动态布警”。另外,这次改革还提出了要“责任到人”,巡逻勤务应结合治安状况和警情划定,实行分段包干挂点巡逻,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一警多用巡警也管交通

  本次改革中,除了交警要维护治安秩序外,巡逻民警也要兼顾维护交通秩序。对于巡逻民警的具体职责,除了原来规定的巡逻、打击、设卡查车等任务外,还增加了交通管理的部分职能。

  在交警未到场的情况下,巡逻民警可以对简单交通事故、路面违停等进行现场控制,开展先期处置。派出所社区巡警队执勤民警摄录的道路静态交通违法行为照片、录像及相关资料,经审查后客观、真实、准确的,可作为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徒步为主开车也要徒步巡逻

  警方表示,改革后的巡逻勤务管理工作明确巡逻方式以徒步(警灯自行车、电瓶车)巡逻为主,G PS警车巡逻为辅,特别规定了徒步巡逻和车巡巡逻的警力比例为7:3。

  对G P S警车开展步巡和设卡的时间严格规定:驾驶G PS警车巡逻民警经过徒步巡段时,每班次应下车与徒步(警灯自行车、电动车)巡段的民警形成警力叠加,并共同设卡查车,设卡时间不少于45分钟。原则上驾驶G PS警车巡逻民警每小时内下车徒步巡逻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G PS警车巡逻每班次不得少于8个小时,实行“四班三运作”。

  打破辖区就近支援出警

  过去,派出所出警往往按照辖区原则划分。即便距离一个派出所近,但由于不是在其辖区,因此也需要另外的派出所来接处警。这一出警模式也将被打破。

  作为此次巡逻勤务工作重大改革之一的就近支援出警制度,规定相邻派出所之间的区域发生警情,由指挥中心根据警情指挥最近的一名或多名巡逻民警出警,多单位同时出警、就近处置。

  机关民警每周至少巡逻6小时

  本次改革中,还要求市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机关部门必须组织所属在编民警参加巡逻,要求每周每人要安排不少于6个小时的挂点巡逻勤务,2人为一组,巡逻时间主要为每天18:30-22:30之间。

  对于出工不出力的行为也提出了相关的追责机制。为此,深圳警方制定了《巡逻勤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将巡逻勤务工作纳入今年绩效考核工作重点,对派出所民警考核强调上路巡逻的管事率、盘查率和第一时间出警处理问题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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