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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轻轨站台拟禁设小商铺

文章分类:各地新闻   编辑:黄页网址导航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2/3/11 16:36:29   人气:22   分享到QQ空间   收藏到QQ书签   推荐给朋友

  本报讯(记者杨滨) 想利用地铁、轻轨的客流氛围经商恐怕不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目前正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地下车站配线上层空间严禁布设游艺厅、卡拉OK 厅、快餐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和火灾危险性大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小商铺和公用电话、自助售货机等其他服务设施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的站台以及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

  车站站厅非付费区或出入口通道不应与超过2万㎡的地下商业相连。不过,在不影响乘客疏散和聚集的部位,可适当设置方便乘客的零售小商铺和其他服务设施;小商铺前须留有足够的集散空间和通过能力。每处商铺的面积不得大于50㎡。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输能力,应根据沿线规划、乘客出行特征、客流预测风险等多种因素,留有15—20%的余量。站立乘客数按每平方米5人设计,而车辆结构强度都应满足每平方米9人站立的标准。列车发车间隔规定为:高峰时段,初期不宜大于4分钟,远期不大于2.5分钟。同时,为保证运行安全,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车站应在站台边缘设安全门或屏蔽门,将轨行区与候车区隔离。列车停稳后车门才能开启,停站时间不应小于25秒。为方便乘客换乘,同站台换乘的走行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其他换乘方式的走行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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